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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普通类录取结束

发布时间:2022-08-06点击量:
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,我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普通类录取已于8月6日结束。具体录取情况如下:

省份名称

批次名称

科类名称

专业名称

投档成绩

文化课成绩

我校录取成绩

录取 人数

最高分

最低分

最高分

最低分

最高分

最低分

中位分

17

新疆

本科第二批

普通类

汉语言文学

439.085163103

433.102170075

439

433

439.085163103

433.102170075

436.109163065

7

新疆

本科第二批

普通类

外国语言文学类(文史)

449.096175069

433.093177084

449

433

449.096175069

433.093177084

433.097172075

3

新疆

本科第二批

普通类

外国语言文学类(理工)

391.067138087

390.079122092

391

390

391.067138087

390.079122092

390.573130090

2

新疆

本科第二批

普通类

生物科学

395.072117093

389.066144111

395

389

395.072117093

389.066144111

392.090126087

5

投档规则:投档原则为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。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(含政策加分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“平行志愿”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,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,即向该院校投档。考生总分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(选考外语)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:文史类按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文科数学、外语排序;理工类按理科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排序。

我校录取规则:学校在专业录取时,不设专业级差,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录取原则,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照“语文+数学+外语”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录取;若“语文+数学+外语”成绩总和相同时,依次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录取。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,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,将作退档处理。

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科

2022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