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0〕9号)、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》的要求,现对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综合考核成绩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6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进入录取环节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纪委监委驻内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实名反映,监督电话:0832 - 2341639(驻内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)、0832 - 2340613(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)。
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
2023年6月3日